问题 | 骗婚能构成可撤销婚姻吗 |
释义 | 骗婚不构成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可撤销婚姻包括:被胁迫结婚和有不宜结婚的重大疾病骗婚。所谓骗婚,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虚假的结婚表示为手段,欺骗他人的行为。刑事法律中并没有骗婚这一罪名,骗婚所获财产数额较大的,依照诈骗罪来处理。骗婚不构成可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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