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拖延办案该怎么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若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恶意拖延办理案件,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会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再进行必要的调查后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处理。公民请求人民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有助于实现人民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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