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使用原机动车号牌的条件 |
释义 | 想使用原机动车号牌的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如果原车主使用机动车未满三年,无权申请继续使用原牌照; 2、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的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将车子过户给新车主或是报废之后,只有六个月的时间购买新车并提出申请;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需处理完毕。如果之前驾驶原机动车有过道路违规行为、有被处罚款等情况,必须要将罚款交清,无交通事故遗留才可申请继续保留原牌照号码; 4、车主想要保留原牌照号码必须要购买新车。如果原车主新购车辆是二手车,那么不允许保留原牌照号码。 想使用原机动车号牌的手续: 1、买新车以后,需要拿着身份证、驾驶证到车管所领取旧车牌,缴纳车牌制作费,将保留车牌日期告诉车管所工作人员,就可以领出旧车牌; 2、一般等待15个工作日以后,就可以领取到由原车牌号制成的新铁牌,挂到车上以后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想使用原机动车号牌的条件有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如果原车主使用机动车未满三年,无权申请继续使用原牌照,车主想要保留原牌照号码必须要购买新车。如果原车主新购车辆是二手车,那么不允许保留原牌照号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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