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法律界定 |
释义 | 玩忽职守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客体、犯罪行为方式和犯罪主体上。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在犯罪行为方式上,玩忽职守罪表现为不履行职责,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在犯罪主体上,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 法律分析 玩忽职守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在于它们的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 (3)犯罪主体不同。 拓展延伸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玩忽职守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都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它们的区别在于犯罪构成要件和处罚力度等方面。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表现为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罚力度方面,玩忽职守罪的最高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罚力度方面,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最高刑罚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玩忽职守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犯罪构成要件和处罚力度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玩忽职守罪更侧重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负责任,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更侧重于在生产、作业中的违规行为。 结语 玩忽职守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犯罪客体、行为方式和犯罪主体方面存在明显区别。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此外,两者的行为方式也不同,前者表现为过失,后者则表现为故意。最后,两者的犯罪主体也不同,前者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则是指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因此,玩忽职守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犯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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