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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第58条规定
释义
    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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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