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救灾要求感谢政府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1,政府及公职人员应该认为救灾是自己必须的基本的责任不用百姓感谢;2,大部分百姓也懂得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责,理论上似乎不用感谢。但从人性的角度看人民心存感恩之心没有任何问题。“政府”和“百姓”两个词从来就不是空洞的,更不是对立的。做人应常怀感恩之心,这是中国人的文化传统,所以,小贩将把葱递给我时,我会言谢,虽然我付了钱。感恩的心,对于欧美之人就欠缺得多了,所以,中国人的善意,才会被曲解和遗忘。例如,在美国遇上金融危机的困难时刻,中国购买其大量国债,帮了一把。至今,美国人觉得中国人蓄意而为,是为了对其金融威慑。这个是价值观的根本差异。我还是感恩中国,感恩政府,感恩各行各业的付出辛勤劳动的人。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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