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2016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611元。 二、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0元。 三、2016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622元。 四、2016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331元。 五、2016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20元。 六、2016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769元。 七、2016年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8904元。 其中: (一)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019元; (二)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314元; (三)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8995元;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6517元; (五)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758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3349元;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803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1957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170元; (十)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14379元; (十一)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7646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409元;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7819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724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514元; (十六)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2133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495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825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840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