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询问恐吓证人时,该如何应对? |
释义 | 警察恐吓证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可以举报到督察部门或公安局纪委部门投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能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如有必要,应在笔录材料中注明并进行录像。 法律分析 警察恐吓证人既不符合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也是违法违纪的。如果有这种行为,可以收集好证据并举报到督察部门,由督察部门根据法律来对该民警进行处理。可以到公安局内部的纪委部门或者局长处投诉,还可以到纪委投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拓展延伸 应对警察询问恐吓证人: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有效策略 当面对警察询问恐吓证人的情况时,保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一些有效的策略: 首先,保持冷静和镇定。尽管面对恐吓,但保持冷静可以帮助您更好地思考和应对。不要被情绪左右,保持清晰的头脑。 其次,了解自己的权利。在警察询问过程中,您有权保持沉默和寻求法律援助。确保您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在必要时坚决行使。 第三,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感到自己无法应对警察的恐吓或者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及时联系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 此外,收集证据也是关键。如果可能,尽量保留与询问相关的证据,如录音、录像或者书面记录。这些证据可以在必要时为您辩护并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遵循律师的建议。与律师合作,遵循他们的建议和指导。他们将根据具体情况为您制定最合适的策略,以保护您的权益。 总结而言,面对警察询问恐吓证人的情况,保持冷静、了解自己的权利、寻求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并遵循律师的建议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有效策略。记住,您有权利保护自己,并确保公正的法律程序得以执行。 结语 警察恐吓证人既不符合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也是违法违纪的。如果有这种行为,可以收集好证据并举报到督察部门,由督察部门根据法律来对该民警进行处理。可以到公安局内部的纪委部门或者局长处投诉,还可以到纪委投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不具备辨别能力、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执行刑事职权的人员都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在无法找到符合条件的见证人的情况下,应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进行录像。对于警察询问恐吓证人的情况,保持冷静、了解自己的权利、寻求法律援助、收集证据并遵循律师的建议是保护自己权益的有效策略。记住,您有权利保护自己,并确保公正的法律程序得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 第一百二十七条 询问被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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