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构成要件都有什么呢 |
释义 | 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一、电子合同要约、要约邀请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从事电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的行为到底应该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在该问题上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邀请,他们认为这些广告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是要约,因为这些广告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确定的,其包括了价格、规格、数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 二、要约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要约生效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 三、要约的自身的监督要件是什么 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应以明确的方式发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体确定内容; 2、经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受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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