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产到户之前是什么土地制度 |
释义 | 包产到户之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1980年代初期在我国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按人口平均分土地,集体财产实行责任制度,统一计划,统一分配,把耕地农作物和畜牧业,养殖业和副业承包给农户负责,实行超产奖励的办法以农户为单位,负责完成整个农业生产周期的责任制度,提高产量产业,最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土地管理手段: 1、立法手段。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是国家管理土地的意志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有关部门管理土地的法律依据,对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及其他人具有强制性; 2、经济手段。国家通过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征收土地税费、开放土地市场等形式,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使用,并集中土地开发建设的资金; 3、技术手段。土地调查、土地信息与土地评价等是土地管理的技术手段,是一项为土地管理提供土地面积、类型、质量、分布、价格和权属情况的基础性工作; 4、行政手段。土地的登记和分类统计是一种行政手段。土地登记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属及其变动的登记,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土地分类统计是在土地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对土地权属以及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的分类统计,为国家管理土地的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5、司法手段。土地管理部门协同政法部门,对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察,以保证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的实施,是国家管理土地的一项重要手段; 6、教育手段。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土观念、生态平衡观念,普及土地管理与利用的法律、法规知识。与此同时,加强土地科研和干部培训,提高土地管理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素质,是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保证。 综上所述,包产到户,最初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按人口平均分土地,集体财产实行责任制度,统一计划,统一分配,把耕地农作物和畜牧业,养殖业和副业承包给农户负责,实行超产奖励的办法以农户为单位,负责完成整个农业生产周期的责任制度,提高产量产业,最终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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