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释义 |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省级政府可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其他税种。创业投资企业条件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法律分析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结语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1.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征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等。4.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叠加享受本政策。5.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条件有所调整。这些政策有助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七条和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一百零一条 本章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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