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 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 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中未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将发生无效的结果而不适用法律制裁;而在行政许可中,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将发生违法后果,当事人将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3、所为的意思不同。行政确认行为表明行政主体的态度是对某种状态、事件、物或行为予以法律上的承认、确定或否定;而行政许可行对申请是否予以准许或同意的行为。 4、行为性质不同。行政确认属于确认性或宣示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从其正常状态(即批准)而言是建立、改变或者消灭具体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形成性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几日前通知当事人?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前七日前通知当事人。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以上就是对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许可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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