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宪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 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1、审判的及时性 为所有的未成年人案件特设“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强调快审快结。 2、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1)从立案时即关注未成年人的诉求,从有利于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角度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2)制作专门的权利、义务告知书,向未成年人案件的所有当事人送达,不仅依法保障其知情权,还从源头上强化其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 (3)对于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减免诉讼费以及通过司法援助途径为其指定辩护或代理律师,以确保未成年人获得司法救济及律师帮助的权利。 从立案时即关注未成年人的诉求,从有利于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角度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