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财产需协商分割,如无法协商,法院将根据情况作出判决,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共同所有。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且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中的权益需受法律保护。离婚后夫妻财产在国外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作出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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