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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担保贷款无法偿还怎么处理?
释义
    1、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抵押人以抵押的财产为限承担财务,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承担,多出的部分返还抵押人。2、资金周转不畅,无法暂时还清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提出缓期。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同意将还款日期延长一段时间。风险提示:企业抵押担保贷款的风险:1、偿还风险贷款合同里对资金的偿还周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债务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本息与资金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偿还风险主要表现:一是周期问题,企业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偿还贷款金额,但由于资金回笼不及时,耽误了正常的偿还周期;二是能力问题,经营失败造成企业面临破产局面,根本无力偿还向银行借出的贷款资金,双方都受到经济损失。2、赔偿风险当债务企业无法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偿还资金,银行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以求赔偿,这是企业常常面临的赔偿风险。如:以实物为担保申请贷款时,银行可对实物进行拍卖处理,所得资金用以填补贷款空缺。即便是由第三方人作为担保人,则也要解题债务人偿还剩余的资金。因此,无论是人或物的担保,均有可能面临不同程度的赔偿风险。3、市场风险市场是所有企业经营的“大环境”,一旦这个环境发生变动,企业担保贷款也会随之产生风险。实践证明,担保贷款风险并非仅限于企业,金融机构运营不畅也是风险发生的一大因素。
    企业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的后果?
    企业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的后果: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企业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风险提示:企业债务的注意事项: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5.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企业贷款无法偿还后果是怎样的
    企业贷款无法偿还的后果是,银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账户上的存款,查封贷款人等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银行会申请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风险提示:主动与银行协商解决,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在遇到贷款还不上的情况,很多贷款申请人都不知所措。其实,发生这种情况应该与贷款机构及时沟通解决,无论是延长贷款期限还是减少每期还款额,都是不错的解决方法。
    公司贷款抵押属于对外担保吗?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不属于对外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才是对外担保,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且经股东会决议。风险提示: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的注意事项:(1)法定代表人依职权为他人担保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能形成独立的意志。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如果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赋予了法定代表人自行决定为他人担保的权利和限额,那么其可以根据章程行使职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即使担保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所签订的担保合同仍具有效力,公司需对外承担责任。(2)章程没有赋予法定代表人对外担保的权利对外担保关系着公司发展和股东权益,在章程没有规定时,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依据章程规定表决程序来通过决议,没具体规定的,需要过一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可对外担保。
    贷款重组后抵押担保还有效吗?
    贷款重组后,只要主债权还有效的,抵押担保有效,担保人要以抵押的财产承担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风险提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企业股权抵押担保怎么办?
    股权是财产权利,所以股权是质押不是抵押,企业质押股权的,要签订质押合同,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就设立。风险提示: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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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