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区别: 大学生“村官”工作主要是为了培养锻炼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三支一扶”计划主要是通过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社会事业发展 大学生“村官”工作于2008年3月在全国部署开展,由中组部牵头,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于2006年部署开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省区市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大学生“村官”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以上毕业生,重点是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程序是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三支一扶”计划要求是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程序是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 大学生“村官”5年选聘10万名,目前已选聘7.8万名,身份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担任村“两委”干部和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三支一扶”计划每年选派2万名,目前已选派8.8万名,身份是“三支一扶”志愿者 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比照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乡镇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办理医疗、养老、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是东、中、西部地区每人每年5000元、10000元、15000元;“三支一扶”计划的待遇各地差距较大,大体在每人每月600元至2000元之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由地方财政安排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为2-3年,期满后的“出口”是鼓励留任村干部、择优选拔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扶持自主创业、引导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三支一扶”计划总的原则是自愿服务、期满自主择业,服务期为2-3年,期满后事业单位拿出一定职位专门聘用,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加分、优先录用 法律依据: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一、指导思想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