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借条和取条有区别吗 |
释义 | 取条和借条是有区别,取到条的现金不一定是借,但借条代表着肯定是借款了。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一、借条和欠条有什么不同?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 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三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三年。 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三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4、证明力不同。 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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