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参保漏交一个月怎么办 |
释义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断是由企业原因造成的,无论其户籍是否在本市行政区域均由企业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应缴未缴提出书面申请补缴。 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断的,无论其在参保或中断状态均不能补缴养老保险中断年限。 如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断的,其在参保状态下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中断年限。 一、跨省交的医保可以累计年限吗 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 到达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达到以上规定的参保人员应予补缴。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应予补缴未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补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的,都应予补足。 办理补缴手续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和缴费比例以及需要补缴的年限予以补足。补缴最低缴费年限不足部分不划个人账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