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不一定要实际控制人,可以是大股东、小股东,也可以是股东聘请的经理,法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的授权,行使公司的权利,是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出了事情根据责任划分,有担责的可能。 一、法人代表,实际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区别 应该加上一个概念,就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人代表不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是对外可以代表法人的人,是公司授予行使法人权利的自然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根据产生方式有三大类: 1、法定代表人,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实际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而由法人确定代行职权的人;或者在法人的分支机构负实际管理之责的人等。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