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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了发票没收到钱可以起诉吗 -发票
释义
    法律分析:
    由于收款方不开具发票而会导致付款方存在诸如不能扣税等损失,该损失付款方可以请求开票义务方赔偿损失,对此,人民法院是可以予以支持的。而如果付款方在诉讼中仅以开具发票作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可以适当行使释明权,向付款方提示可以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赔偿因未开具发票造成的损失,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原告在法院提示后仍坚持原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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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2: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