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孕妇犯罪并不会因为你是孕妇就享有特权,不受法律的制裁,只是我国刑法在保护孕妇权益方面作出了一些优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孕妇一般不会采取非常严厉的强制措施,但是这不影响案件的审判以及定罪量刑。 实践中,为了照顾怀孕妇女,一般孕妇不会被判处死刑。但是,孕妇犯罪了,一样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会怎么判刑还是按照法律上的规定。 但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被宣告缓刑。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孕妇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客观: 《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 拘役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