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物多卖合同需要如何去处理 |
释义 | 一物多卖合同的处理是:标的物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均未办理过户的标的物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标的物归先行实际占有的一方,均未实际占有的标的物归合同签订在先的一方。 一、离婚后房子还有房贷怎么可以更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一房多卖房屋应该属于谁 一房多卖房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归属: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未登记过户的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两个买受人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已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人优先,另一个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3、未办理产权登记或预告登记的,已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有优先权,另一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4、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先支付房价的买受人有优先权,另一买受人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三、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哪一方 一房二卖的产权应该属于哪一方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 2.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 3.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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