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土地出让金由谁来支付?二手房的税费是如何计算的? |
释义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审批程序,以及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买方需支付契税、交易服务费、交易印花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等费用。卖方需要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印花税、土地出让金、解困房费用、商品房费用、分摊费用、个人所得税以及营业税及附加税等费用。具体的计算方法根据成交价或评估价来确定。 法律分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税费的计算方法 (一)买方 1、契税: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土地出让金: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结语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转让房地产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买方需缴纳契税、交易服务费、交易印花税、产权转移登记费等费用,卖方需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印花税、土地出让金、解困房费用、商品房土地出让金、分摊费用、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等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可根据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七条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八条 依照本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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