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香港优才计划,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所有的基本资格: 1、年龄:申请人根据本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在18至50岁之间。 2、财政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3、良好品格:不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4、语文能力:申请人须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5、基本学历: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上述所有基本资格,其申请将会即时被拒绝,不获继续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