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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实务
释义
    深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实务: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应认定为有效;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可认定为有效;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应作无效处理。
    法律分析
    深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纠纷实务如下: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并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情况,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情况,应作无效处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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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