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租赁期间所有权归谁 |
释义 | 1.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3.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一、出卖人和出租人的区别是什么 二者的区别在于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不同。 出卖人是指标的物的卖出者,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改变。出租人指出租物件的合法所有者,拥有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将物品租给他人使用,收取租金报酬的自然人或法人代表。 二、汽车融资租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承租人向租赁公司提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2、租赁公司对承租人进行项目审查并通过; 3、承租人向租赁公司提供租赁担保(财产抵押或个人无限责任担保); 4、租赁公司对承租人的担保进行公证备案; 5、租赁公司、承租人与汽车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和车辆回购担保合同; 6、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7、承租人支付租赁保证金后,上述二合同生效; 8、租赁公司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9、供货商向租赁公司提交车辆发票及提货单据; 10、租赁公司凭供货商有效发票及单据向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牌证和登记手续; 11、租赁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交付车辆; 12、承租方以租赁公司为受益人按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相关保险: 13、承租人按合同规定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14、租赁公司与承租人按约定进行余值处理; 15、合同结束,租赁公司向承租人出具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八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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