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忘记申领失业金怎么办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职工的失业金在单位终止合同的60天以内,去社保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备案,当时没有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的,可以在下次重新就业缴纳社保以后,在再次终止劳动合同时候一起累计月份合并领取失业金。1、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19:3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