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可以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
释义 | 人始终是生产力发展最活跃的要素。“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司法鉴定是科学实证活动应用于司法实践,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法律知识素养及职业道德直接关系着司法鉴定活动能否依法、科学、公正地实施。《决定》第四条对司法鉴定人的条件作了严格的要求和限制。同时,《决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我认为,《决定》作为第一部规范司法鉴定管理的法律,关于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条件的规定还是比较原则的,只是规定了从业的基本学历和技术能力条件。根据《决定》第三条、第十六条的规定,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名册编制的具体办法由司法部主管、制定并报请国务院批准。我理解,从业人员的条件还应该包括对其法律素质、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因为,司法鉴定人被称为“白衣法官”,对这支队伍的入门把关应该区别于一般的技术人员,要更加严格,优中选优,以真正建立起一支职业道德观念强,个人品德操守好,业务精湛,专业技能过硬的司法鉴定人队伍,更好地为司法活动、为公民和组织的诉讼活动服务。 一、酒泉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6、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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