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注销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在一般情况下,股票一经发行,持股者不得退股,发行公司也不得自行购买自己的股票,但在下列情况下允许注销股票: 1、当公司出现很大亏损时,可按股东持股份额缩减一定的资本; 2、当一家公司分成几个公司时可注销原股票,同时向股东交付分立后的新股票;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股东应分配的利润注销股票,如某矿业公司在其采矿矿源枯竭,公司即将解散时,按公司章程规定事先逐步以利润购回股票,以简化最后的结算手续。 4、根据公司股东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的赎回条款,到规定时间后,偿还本息,收回股票。对上述几种注销方式,无论哪一种均须事先召开股东大会,就注销问题作出特别决议。 如果一个公司他发行了股票,那么持股者不能退股,而且公司也不能自行购买,但是如果遇到了一些特殊情况,还是可以注销该股票的账户的,比如说公司已经出现了非常大的亏损或者一个公司,他正在分成几个公司,那么也是可以将原有的股票账户进行注销,然后成立新的股票账户。 一、借用股票账户是否违法 1、违规借用股票账户的行为属于违法,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 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二、内幕交易罪中“内幕信息”应如何界定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内幕信息在我国证券法中已有明确规定,按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1)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 并不是知道内幕信息后,进行股票、基金等证券交易,就回构成内幕交易罪的,只要满足《刑法》规定的条件,才会构成内幕交易罪或泄露内幕信息罪。 如果您是期货、证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不管是合法知悉还是非法获取的,都不要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否则涉嫌内幕交易罪或泄露内幕信息罪,将需要受到刑法处罚。 倘若您因涉嫌内幕交易罪或泄露内幕信息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最好尽早委托专业辩护律师协助处理,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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