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鉴定医院盖章后,到区域社保复审,交一张一寸登记照片,并告诉要指定就诊的医院。买病历,盖章,就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