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成为继承人,继承人的权利义务如下:1、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2、取得遗产的权利;3、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4、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等等。【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