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法中,征收与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法中,征收与征用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都是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强制的方式无偿向相对人征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实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方财产或劳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1、从法律后果看,行政征收的结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2、从行为的标的看,行政征收的标的一般仅限于财产,而行政征用的标的除财产外还可能包括劳务;3、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而行政征用一般应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二、行政征收的种类主要有:1、税收征收。它是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方面。2、资源费征收。在我国,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国有资源时必须依法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水资源费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等。3、建设资金征收。为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征收。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等。4、排污费征收。5、滞纳金征收。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内容。三、行政征用的基本特征:1、被征用方是享有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社会成员;2、行政征用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出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征用私人的房屋等不动产和运输工具等动产;3、财产使用权的转移应当是有期限和按期归还的,国家对为公共需要转移财产使用权的社会成员进行补偿。4、行政征用的决定方式,由于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可以由行政机关单方面决定。但是所谓“公共利益的需要”的确定应当有合法理由和经过法定程序,如经过法定程序生效的行政规划或者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等等。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