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土地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由卖方承担。 2、所得税指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由卖方承担,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由买方承担。 3、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二手房个税就是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 4、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