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行;非诉讼执行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特殊情况下必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