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恢复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呢 |
释义 | 申请户口恢复需要证件:带齐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去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恢复。1、参军复退回本市;2、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肄业回本市;3、历史遗留的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等人员回本市;4、持户口迁移证件或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5、失踪、死亡注销户口后又重新出现。户口恢复需要时长:1、申请人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属于当场办结范围的当场办结;2、属于派出所审批范围的,派出所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3、属于公安分(县)局审批范围的,由派出所于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公安分(县)局,公安分(县)局应自收到派出所上报的审批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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