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补偿面积的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补偿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如果权属证书记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应以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法律分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拓展延伸 回迁房补偿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规定是什么? 回迁房补偿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规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一般来说,补偿面积的计算是根据原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及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来进行的。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会考虑房屋的建筑面积、公共设施面积、配套设施面积等因素。补偿面积的规定也可能会受到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房屋产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规定应该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确保获得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补偿面积的计算方法和规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具体应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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