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渔民退捕补偿标准 |
释义 | 渔民退捕补偿标准: 1、捕捞许可证收回补偿金,每证补偿持证人4.5万元; 2、渔船补偿金,根据渔船大小不同,由第三方评估进行核定,补偿标准在2.5至4万元不等; 3、转产就业和过渡期生活补助。给予每艘渔船所有人转产就业和过渡期生活补助,一次性补助金7200元; 4、退捕渔船奖励资金,每条渔船奖励6000元。 一、渔民退捕补偿流程: 1、核实渔船和渔民信息; 2、制定方案。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充分听取渔民意见建议,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安置对象、补偿标准、结算方式等; 3、政策宣传。加强宣传动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细化,认真研究解决; 4、评估公示。由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规对各地的渔船、发动机、网具进行价值评估; 5、落实资金。市财政予以保障,据实拨付,确保禁捕渔民安置补偿工作顺利推进; 6、渔船、发动机、网具回收处置。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补偿协议,对渔船、发动机、网具进行集中回收,撤回相关证件。市农业农村局对撤回的证件集中注销销毁;各地对回收的渔船、网具拆解销毁; 7、资金发放。各村村委会严格按照规定,足额发放渔民补偿费用,发放采取一户一卡形式,由国库直达补偿个人账户; 8、技能培训。根据渔民的从业意愿,统计汇总后由人社等部门组织培训,渔民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二、渔民退捕的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 2、保护自然,坚持以人为本; 3、保障民生; 4、坚持属地负责、统筹推进; 5、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6、坚持公开透明、确保稳定。 总之,捕捞许可证收回补偿金,每证补偿持证人4.5万元;渔船补偿金,根据渔船大小不同,由第三方评估进行核定,补偿标准在2.5至4万元不等;转产就业和过渡期生活补助。给予每艘渔船所有人转产就业和过渡期生活补助,一次性补助金7200元;退捕渔船奖励资金,每条渔船奖励60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专项资金补助对象要与所在地乡镇政府签定转产转业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法律公证后报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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