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申请换卡。 流程: 1、办理人或其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2、办理人或代办人办理补、换卡手续时须填写相应表格,并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原件;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35元),缴费后领取缴费凭据; 4、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受理回执单; 5、办理人或其代办人于规定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凭业务办理回执单到社保中心领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