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1、债的履行,即清偿。 2、债的解除。 3、抵销。 4、提存。 5、债务免除。 6、混同。 7、债务更新。 一、合同终止的条款有哪些呢 合同终止的条款有: 1、合同解除; 2、债务已经履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一般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般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什么情况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法定情形: 1.清偿。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混同。7.法定终止或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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