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校投诉找主管驾校的交通运输局投诉。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道路交通事宜,针对未经许可擅自开设驾校的机构以及异地培训挂名报考驾校机构将进行重点打击,同时还会从严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