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投诉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具体投诉方法如下: (1)找开发商投诉,要求开发商出面解决; (2)找业委会投诉,业委会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监督小区物业的管理与运作; (3)找物业经理投诉; (4)找街道办事处投诉,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的是辖区的方针政策贯和文化建设等综合管理工作,对小区物业投诉这样的事件是有受理的权利的。 小区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共有权,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3、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