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此个人存在未划款清册怎么办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后不能再使用,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并到指定银行提取。符合条件的人包括离退休者、出国定居者、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者,以及职工死亡的法定继承人。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后,就不能再使用。二、公积金销户提取是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后,再到指定是银行提取。中心需要个人身份证、户口薄、辞职证明。中心会给您三联单的单据,然后到指定的银行办理转款即可。三、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拓展延伸 处理公积金未划款清册的个人应采取的措施 对于个人在处理公积金未划款清册的情况下,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及时与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联系,核实是否存在未划款的情况,并要求补缴相应的公积金款项。其次,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以便日后维权使用。同时,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如果单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最后,积极参与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加强对公积金账户的关注,及时发现并解决类似问题,确保个人的公积金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结语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后不可再用,需前往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再到指定银行提取。满足退休、出国定居、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之一即可提取。对于未划款清册,应及时联系单位核实并要求补缴,保留相关证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寻求法律援助或律师咨询,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积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公积金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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