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诊所卖过期的药受到什么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诊所卖过期的药受到什么处罚 诊所卖过期的药受到的处罚一般为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根据药品货值金额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将予以刑事处罚。 二、个人诊所销售假药过期药有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假药和过期药是不同的,过期药属于劣药。《刑法》第141、142条分别规定了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劣药罪,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加重处罚;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销售劣药如果造成严重危害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附: 1.假药的范围: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劣药的范围: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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