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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诊所感染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
    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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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