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中有效的条件 法律分析: 1、民事行为的一般有效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意思表示真实,即要求行为人的内心意愿为行为人自觉自愿而产生的,同时与其所表达的意思相一致,通常情况下达到这一点有两个要求: 一、意思表示自由,不是在受他人欺诈、胁迫之下作出的违背其内心意愿的行为; 二、意思表示无误,应当是其内心真实意愿的反映,并非因重大误解等原因而表错意。但也可能出现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的情形,此即意思表示有瑕疵。意思表示有瑕疵的行为,如属于法律规定的应被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则不应产生法律效力。 (3)不违反法律或者法规。 2、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有效条件 在特殊情况下,民事行为还应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有效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例如立遗嘱的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这种特别要件发生时才能生效。同时,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不同于生效要件。任何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生效条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对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另有规定的,从其生效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