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不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恶意拖延处理、推卸责任等。若保险公司存在不当竞争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经营者在商品销售、服务提供中,不得采取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保险金给付和理赔事宜,不得无故拖延、拒赔或者推卸责任。” 因此,如果发现交通保险公司在处理索赔时存在不当竞争行为,消费者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举报。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