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有可能会利用理赔条件来拖延或拒赔。然而,保险公司必须根据保险合同中的规定来履行赔付职责。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履行赔付职责,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申请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保险金或者理赔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收到报案通知后,及时进行查勘,向被保险人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决定理赔事项和金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交易习惯、合同的性质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 保险公司作为商业实体,其最大的利润来源即是缴纳的保费。因此,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自身风险而可能会推卸责任或者拖延理赔,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如果被保险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保险公司侵害,可以通过投诉、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