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签订合同不一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来订立合同。只要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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