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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父母的账户会被冻结吗
释义
    (一)如果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父母亲有为子女归还的义务的,法院如果冻结父母亲的账户是合法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亲的账户的钱会被用于归还子女拖欠款的。
    (二)如果是成年子女的债务,父母亲没有归还的义务。法院如果冻结父母亲的账户是违法的,成年子女的父母亲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的。
    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就说了,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一、法院冻结银行卡多久解冻?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延期三个月。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的处理方式分以下情况:
    (一)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
    根据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的判断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二)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的共同财产
    其财产权利状况为共同所有,其中包括被执行人应有的份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
    (三)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虽然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但根据《民法典》关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法律原则,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在被执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情况下,执行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执行机构对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的,应当同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并告知其自被告知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被执行人配偶未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机构可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在该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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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4: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