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起诉离婚期间遭遇家暴该如何处理 离婚期间发生家庭暴力的处理:起诉离婚期间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孩子遭遇家庭暴力法律有哪些惩处及保护措施 孩子遭遇家庭暴力,法律的惩处和保护措施有: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家庭暴力受害人怎么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庭暴力受害人申请人身保护令: 1、受害人、其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2、法院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后,迅速对申请的形式要件,以及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进行审查; 3、法院一方做出的人身保护令裁定; 4、人身保护令裁定的生效与执行。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